2016年暂住证如何办理?
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到所属管辖的派出所办理 个人申请办理居住证需要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二)居住证明。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①在住所地公安机关办理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
②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到租赁房屋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
③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由亲友到所辖派出所签署居住情况说明;
④居住在单位内部且按照规定办理住宿登记的,提交本单位出具的住宿登记凭证。
集体办理居住证的程序和所需手续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二)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三)住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
(四)住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备案证明;
(五)填写《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并且本人签字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