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会计证取消吗?
谢邀! 刚刚看到财政部公布的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消的公告,详细公告内容如下: 财政部发布《关于公布〈会计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会计人员管理工作,为会计改革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我部起草了《会计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提出修改意见,财政部将在认真研究吸收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本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财政部
公示期内请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至kw@mof.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61号财政部会计司(邮政编码:100820) 请在邮件中写明“《会计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会计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办法_修订稿.doc 新办法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会计人员的概念和类别,明确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制度以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等。
二是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进行了规定。 三是对不同岗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素质和职责要求进行了细化。 四是建立了继续教育的制度框架,明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五是明确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不同岗位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要求。 另外,新办法还设置了附则,对特殊情况和部分专业会计人员对工作的特别说明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