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学校什么手续?
设立学校必须具备组织机构和章程、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符合标准的办学场所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具有资格的教师和必要的管理人员等条件,并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办理审批、登记手续。未经审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办学。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面向社会举办学校或者其它教育机构,社会力量要举办学校或者其它教育机构,只要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的,都可以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并非意味着可以随便办学,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经审批、登记后方可实施。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有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合格的教师、有符合规定的教学场所和设施、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