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学校什么意思?
“公有”,指该学校的举办者(即投资者)是政府部门(或包括社会团体和个人未予出资)。由于在我国,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着管理教育事业的法定职责,因此,政府举办的学校,均由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代表国家管理和运转。具体来讲,国家以法律和政府拨款等形式,赋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投资所建学校的权力,并规定这些学校要接受这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
所以,这里的“公办”,在实际中存在的形式,就是由国家投资兴建,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按国家的法定要求办学的学校。如我们通常所说的小学,基本上都是公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