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学费贵吗?
新义务教育法第一章总则第四条中明确,实行以国家和地方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使义务教育经费逐渐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对于城镇中小学收费问题,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城市学校只能按规定收取规定的费用,不许“搭车”和巧立名目乱收费。
就民办学校的收费问题,新法明确规定,如果是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一般是政府定价,即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由政府物价部门定价;对于营利性的民办学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学校自行确定,报物价部门备案。无论是哪一种价格形式,都应当向社会公示,民办学校在向学生收取费用时,应向学生出具税务部门规定的收据。学生退学,学校应当按照规定退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