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是不是交通大学?
近代的大学并不是突然产生的,而是从中世纪欧洲大学发展和演变而来的。中世纪大学是以"师傅"为标志的,到文艺复兴运动时期才出现了以民族、国家为标志的近代大学。从近代大学诞生起,英国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便以民主治校和教师自治闻名于世,美国哈佛大学和德国柏林大学也以"大学自治"和"教授治校"蜚声学界。可以说,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自近代产生以来,就一直是世界各国(非殖民地国家)大学所固有的制度和精神。
但殖民地大学,包括19世纪后期在中国出现的大学,却完全是两回事:既没有大学自治,也没有学术自由,在教育教学上完全参照宗主国模式。中国教会大学在1949年前,校务受外籍教习把持的校董会(或董事会、评议会)控制,大学内则由校(大)长说了算,实行的是典型的"总统制"(或"校长制")。从形式上看,教会大学的教授(或各级"学部"的主任教授)有权参与学校管理甚至教学决策,但其教学管理权实际上是有限的或名义上的。
在中国,严格说来,第一所真正称得上具有自治传统的大学是国立的北京大学。蔡元培接掌北大后,从欧美大学制度中归纳总结出教授治校方案,并建立了大学评议会、各学科教授会和学生评议会的三套管理制度,从而初步实现了北京大学的管理自治化。此后南京的国立中央大学也仿北大的做法建立了管理议事会等机构。抗日战争时期,在西南联大和西北联大,则因为几所大学合并的缘故,民主治校制度得到进一步强化。因此,民国时期的国立大学,如北大、中央大学、山东大学和交通大学等校,是比较成功地实现了所谓"教授治校"的大学自治模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