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的保险费保什么?
幼儿园与幼儿家长签订的入园协议中,一般均约定:“幼儿园应负责幼儿在园内的安全保护教育,幼儿在园内发生伤害事故的,幼儿园应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幼儿园对幼儿应承担的最基本的管理责任。幼儿所缴纳的入园费用,是幼儿园提供教育服务和管理的对价,属于幼儿园的教育经费,在通常情况下,幼儿园无须再对幼儿的入园费用以外的其他教育、管理责任单独缴纳保险费,也就是说,上述最基本的管理责任,是幼儿园在幼儿入园费用中提供的教育管理服务内容,而幼儿园的教育管理服务内容是幼儿园为获取入园费用应当提供的,幼儿园对此没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幼儿园为了规避上述应当承担的基本管理责任风险,保证幼儿园自身的稳定发展,可以在幼儿入园费用之外投保幼儿园责任险。幼儿园责任险,是指以幼儿园对外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即以幼儿园应承担幼儿在园内发生伤害幼儿园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管理风险),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幼儿园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当在幼儿在园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依法应由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代为向受伤害幼儿或其父母(监护人)支付相应保险金。幼儿园责任险,实际上是幼儿园购买了风险对价(向保险公司缴纳了保险金),将本应自己承担的幼儿在园内发生伤害事故应当承担的管理责任风险,转嫁给了保险人,使幼儿园本身免除了这一责任风险。由此看来,幼儿园责任险是幼儿园为了保证本园发展所获取的一种幼儿园利益,与幼儿本身及幼儿所缴纳的入园费用无关。
因此,要求幼儿家长为幼儿缴纳幼儿园责任险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