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许可证怎么办?
幼儿园许可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
具体流程:
一、申办者准备相关资料到县政务中心民政局窗口申请名称核准;
二、申请人持名称核准通知书到县教育科技局申请审核园所、到县卫计局申请审核卫生,再到县公安局申请审核消防。取得县教育科技局、县卫计局、县公安局审核通过证明后提交县政务中心民政局窗口,由民政局对场地等相关事项进行实地勘察审核。
三、县民政局审核通过出具拟同意决定,在县政府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期,公示期间,有收到举报的,由县民政局进行调查核实。无举报或调查不属实的,由县民政局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申请人持许可决定书到质监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到县政务中心公安局窗口采集人像办理幼儿园公章,最后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幼儿园公章印模提交县政务中心民政局窗口,由县民政局出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申办者正式建园并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