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计划2018年有什么?
今年,省政府将实施“苏北计划”,通过财政拨款、专项信贷、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筹措75亿元资金,对生态环境治理、基础设施提升、民生工程改造等重点领域给予支持。 去年底,全省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专项基金已达69.34亿元。今年初,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民革江苏省委提交的《关于设立江苏省生态补偿基金的提案》得到采纳,该提案由财政部联合农业农村部等四部委正式发文同意开展试点,我省成为全国唯一开展这一试点的省份。 目前,省财政厅已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生态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生态补偿基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并选择了15个生态保护成效明显的县(区)开展试点,其中苏南5个、苏中6个、苏北4个。 同时,为鼓励先期投入的地方政府和企业加大投入力度,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沿海开发若干财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对沿海各设区市及其所属县级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投资主体确定后,各地可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予以补助或贴息。 对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环境保护、社会事业的捐赠支出,允许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已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