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2018年社保交多少?
一、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调整为2599.84元/月;2017年全年一次性补缴或分次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调整为2599.84元/月。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 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全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含临时人员和合同制人员)按月缴费工资基数5366元的12%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不缴费。 三、失业保险 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按月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调整为219.84元/月·人。 四、工伤保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和《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的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伤害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017年7月至2O18年6月,除一次性工伤医疗费用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外,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均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366元的60%为基数计发。 五、医疗保险 职工医保:2017年7月份起,住院医疗费划入大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门槛费(起付线)标准,由每人每年1800元调整到2000元;
城乡居民医保: 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38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