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什么时间禁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小于最大容量的网目尺寸的网具从事捕捞作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业船舶,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业船舶,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你的问题表述“电鱼被拘留十天”,我认为,公安机关对该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该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我的答复是:根据现有法律规定,无法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是,应当追究行政违法责任。 当然,不排除日后国家出台新的司法解释对电捕鱼的入刑标准作出修改的可能,到那时再行定罪量刑也不迟。目前来说,电捕鱼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都是按照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情形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