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禅城公租房在哪?
2017年佛山的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现在还没有出台,不过可以参考一下去年(2016)的政策。 去年的《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在5月份发布实施。明确市建委作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而原由市房产管理局承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由建委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方案后移交建委。 根据规划,到2018年全市将建成公共租赁住房4.3万套左右。 公共租赁住房以租为主,原则上不得超过60平方米/套。对符合条件的家庭配租二居室。
符合这些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租赁补贴——每人每平方米补贴标准每年为6元,最高每月可领720元租金补助。 但要注意的是,公共租赁住房只面向本地户籍无房户或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开放申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
(二)申请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房屋;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未租住公有住房。
但下列情形除外: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因拆迁安置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可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但不享受相关租赁补贴。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因其他原因,如子女入学等原因造成当前无法承租保障性住房,且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当出具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
(三)户籍证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
(五)收入证明;
(六)资产情况证明;
(七)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