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放几天年假?

谢志谦谢志谦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每年依法享有5天的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和工作特点,经劳动者本人同意,可以统筹安排劳动者年休假。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安排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超过本年度应休年休假天数的;

(三)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在裁员范围内裁减年休假天数。 但用人单位因停产休养、停工待料等原因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的,不得任意扣发或部分扣发劳动者的年休假工资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劳动定额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带薪休假,在此期间,由所在单位发给相当于本人平时加班加点工资标准的工资。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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