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定点医院医保用保吗?
参保学生在定点医院门诊治疗所发生的费用,按80%比例(一个年度内200元封顶)记帐。住院费用除起付标准外,按住院处比例记帐。起付标准以上费用,按医院等级以不同比例记帐。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计结算。起付标准按在职职工标准执行:
一级医院(含一级以下)400元;
二级医院800元;
三级医院1200元;
转外就医1600元。在一个年度内因病需多次住院的,按所在医院最低起付线标准执行。起付线以上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比例记帐:
医院等级二级以下的按81.5%记帐,个人自付18.5%;
医院等级二级的按76%记帐,个人自付24%;
医院等级三级的按71%记帐,个人自付29%;
转外就医的按55%记帐,个人自付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