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洛阳医保何时交?
2017年12月8日,洛阳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公布2018年度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显示,2018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4989元/月,下限为3746.55元/月;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极限为14989元/月;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的极限为14969元/月;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4969元/月。
同时,2018年全市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在职职工按社保缴费基数上限的9%缴纳;退休职工按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的9%缴纳。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洛人社〔2017〕28号文件要求,自今年7月起,洛阳市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提高到10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由大病救助资金按规定支付。这意味着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只要达到起付标准,即可实现住院医疗费 “零费用”。
按照省政府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与中小学生入学缴费标准的有关规定,2018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中小学生、幼儿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标准为:成年居民(含大学生)每人240元,未成年人每人180元。市人社部门特别提醒,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可选择办理参保手续;错过集中参保期的,可以办理补参保和补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