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产假是多久?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在职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同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的产假都是158天的。 有条件的地区,产假延长的相关规定还会更加详细具体一些。比如深圳市,对产假延长有明确的规定: 只要是符合条件的生育女职工,休产假可延长至365天(158+158)。 另外,部分单位还可以自行确定给予女职工更多的产假,但是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时间。
值得一提的是,男职工也有带薪休陪产假的权利!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配偶怀孕期间,职工可享受15天至30天的产假,其工资和福利待遇按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职工的平均工资收入标准由所在单位支付。 所以,如果男性职工的配偶正好在怀孕期,那么也可以享受以上福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