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遗属涨多少?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标准如下
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全部金额(含本息)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划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并按每年一定的比例计入个人账户。计算方式为: 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举个栗子:
小李每月工资8000元,扣除个人应缴养老保险费后,单位每个月为其缴存240元的养老保险基金,240*8%=19.2(进入个人账户)加上他自己每月交的240元,一共是432元。
432*(1+8%)^120=85508(进入个人账户部分) 85508/139≈615.6(每月账户养老金)
2. 遗属生活补助费: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50元,增加的数额随社会平均工资的增加而调整。 举个例子:某地2016年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月收入250元,到2017年该标准的月增幅为5%,那么,遗属每月可享受的生活补助费应为:250(1+5%)=262.5元。
3. 一次性领取的丧葬补助费和救济费:分别按照本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发放。 以深圳为例,2016年度深圳市城镇职工死亡后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标准分别作出相应调整。
一是一体合并,将原由社保局发放的丧葬补助金和由原总工会承担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统一交由社保部门通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划付,实现“一站式”服务;
二是定额提高,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用由原来的4000元调整为800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按配偶7000元/人·月,其他供养亲属5000元/人月的标准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