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产假多少天?
山西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中并没有对晚育假做出具体规定,因此对于晚育女方可享受的产假天数,目前山西省只有省计划生育条例中关于生育假期的规定,即“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或者流产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下列休假待遇(一)产假九十天;(二)产前假十五天;(三)流产假四十二天,同时给予一定的营养补助” 也就是说在山西,不管是顺产还是剖腹产,无论是一胎还是二胎,只要符合计划生育的政策,产假都是90天。
根据《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有生育能力的女职工,怀孕后在职保留工作岗位及工资或奖金,不安排禁忌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发给孕妇的工资、奖金以及各项补贴,不得低于其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标准。” 在上述条款中并未明确注明孕妇的营养补助费的给付标准和方式,因此我们认为,既然没有具体的数额标准,就应当参照《山西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而《山西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中有一项特殊规定是“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劳动者和单位应当每年支付一次保健费。具体标准为:接触毒物浓度高于一级者,每人每年的医疗保健费用为450元;接触毒物浓度等于或者低于一级者,每人每年的医疗保健费用为360元。”
因此我们建议,在山西的公司可以给孕期女职工发放一定数额的营养补助费,以保障她们的基本生活需要。 根据《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之规
定,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的晚婚、晚育假期间,视为出勤,并照发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按规定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