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是第几个宪法日?
第三个,2014年12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 内容如下: “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我国首设了‘国家宪法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杨立新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称 ,“2014年起,每年12月4日被确定为‘国家宪法日’,今年(2017年)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指出: (一)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做守法表率和模范。
(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深刻了解依法治国的基本理念和要求,了解国家宪法的内涵和精神,了解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